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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林徐欢
那天和霍成逛街,两个人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总之说啊说走啊走,不觉间走到了天黑。经过半桥明月的时候,他说,这名字好,看上去环境也不错,我们去吃饭吧。
我拉着他继续走,一边说,换一家,原先酒席就订在这一家,连订金都付了。
霍成立即知道我指结婚酒席,他握着我的手紧一紧,也没有说什么,我们便继续往前走。
其实没什么的。我想对他说,但也终于没有说。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
认识他是在六月,转眼间到了十月。我还是第一次和比我小的男孩子交往,三岁说起来似乎也不算很大的距离,有时却让我觉得自己老得可怕。大约是心境的缘故。
他总是很忙,时常要熬通宵。二十七岁的他去年离开广告公司开了这家小小的工作室,一切都刚开始,需要把自己整个儿投入进去。我不是很介意他的忙碌,我早就习惯了下班后自己一个人独处,吃个饭,看个碟,时间总是刷地过去了。如果是周末,随便找个咖啡馆就可以耗掉半天。女人到了三十岁,至少能学会怎样打发时间而不至百无聊赖。这也许就叫做生活智慧。
霍成的侧脸很像你。也许,这是他打动我唯一的理由。和他个性里那种让人很舒服的开朗倒是没什么关系。看得出他谈过不少恋爱,恋爱次数越多,人越不容易付出真心。而我所求的也不是真心,只是一点点陪伴,一点点温存,再加上他的侧脸,这些已经足够。
B.霍成
十月里工作最忙那几天,我老想着林徐欢的事,着魔似的。有时候盯着电脑,就想起她怎么撇嘴笑,笑得淡极了。她好像很少有真正开心的时候。想得熬不住,我就冲出去打车到小杨生煎店买他们刚出笼的生煎,然后又趁热送到她上班的楼下。她接到电话后很快就下来,穿了一件白衬衫,系条灰丝巾,和平常一样安静。
我把生煎递过去,也不说什么,只是看着她,傻子一样。
她看到生煎,眼神飘一飘,好像不是在看我。她常有这种时候。我第一次把她带回家那天,早上醒来时,她好像是一直没有睡,脸色苍白地躺在我身旁看我,用一个手指顺着我的眉心往下滑。她的指尖很凉。我转头吻她,她却笑起来,说让我别动。
你的侧面真好看。她说。可不知为什么,这话没怎么让我高兴。不是因为有其他女孩子这样说过——有太多人说过同样的话了,当你活到一定的年岁,总有些事情似曾相识——而林徐欢说的时候,我感觉她是在看着遥远的什么,不是在看我。
她去年十月订的婚,也过去一年了。不知道是不是那时候的事情给她留下的阴影,她很少提订婚的事,我也没多问。她这个人,抱在怀里的时候就好像真是属于你的,真是爱你的。可只要一放开手,我就知道她不属于我,一点也不。
C. 萧克
今年十月一日那天正好出差开会,忙了一整天,直到夜里我才想起来,是这么个日子。转眼一年了。
我没有再见到林徐欢,她的手机号还在我手机里,她留下的看得见的痕迹就这么多。我家里她的东西都被她收拾干净了,就好像她从来没有在那里生活过。
求婚当然不是心血来潮,我想了很久,特意在十一那天夜里带她去江边看烟火。偏生刚开始放就下雨,雨势很急,我说找个地方躲雨,她不肯走。于是就站在雨里看。对岸放了两朵烟火就没再放,估计下雨人家也觉得不合适。唯一的两朵烟火在雨里瞬间就被湮灭了,一闪而过。她仰着脸看,水银灯照在她的脸上,满是雨水。我总觉得她好像哭了,可判断不真切。
我只好抱紧她,紧得几乎要把她嵌进自己身体里。我们结婚吧,我说。
她在我怀里仰着脸,大睁着眼睛看天上。天上什么也没有,只有雨水洒下来,在街灯里变成银亮的线。她要是闭上眼睛我就吻她了,可她大睁着眼。然后她点头。
后来我想,那天下雨浇灭烟火,也许就是个不吉利的意思。可当时没想到那么多,酝酿了很久,本来就打算那天晚上说的。婚礼定在十二月她生日那天。酒席定好了,请柬也印好了,请柬发出去之前,她说分手吧。
我没问她为什么,我总觉得这好像很自然。她总喜欢抚我的眉,她每次怔怔凝视我的脸,我的眉毛,都像是在透过我看着别的什么人。每个人都有过往,我从来也没打算纠正她的怀旧,我觉得我们可以有共同的未来,我和她两个人的。可我错了。
她说过一句很奇怪的话。她说,有一种鸟只能一直飞,是因为它的翅膀上堆满了记忆,如果它停下来,就会承不住翅膀上的重量,掉到海里淹死。
D. 林徐欢:生煎与红酒
有多久没吃小杨生煎了呢,感觉好像一个世纪那么久。霍成送来的生煎还是温热的,在油纸袋里渗出暖的油渍来。我拿了一次性筷子,好不容易才夹出一个,小心地没把它弄破。生煎皮咬在嘴里很香,我吃完一个生煎的皮,就看着肉馅发呆。
你总是帮我吃掉肉馅。你每次来这个城市看我,我都带你去小杨生煎,叫一客半,六只。我吃皮,你吃馅,一点也不浪费。
你说,这就叫天作之合。我就笑。二十二岁,现在想起来真像做梦一样的年纪,那么小,那么爱笑。一点点事情就可以让我笑个不停,只是看着你我就开始笑。
如果是在大街上笑,你就深深凝视着我说,你再笑,你再笑当心我突然吻你,把你所有笑声都压住。
霍成又要加班,我下班后去买一支红酒自己回家喝。很久没去那家超市买酒,好多酒的牌子都不认得了。没有我要的那种澳洲红酒,真奇怪。以前一直在这里买,从来也没有担心它有一天会不见。
第一次去你家里做客,是出差时顺便帮你的女友带东西过去。其中有那支红酒。我以前不喜欢喝这种单宁太重的,总觉得酸涩的味道太沉滞,让人的整个味觉都猝不及防,从那天以后就变得特别喜欢这种口感,喜欢这种舌尖在接触酒的瞬间近乎麻痹的感觉。你当时麻利地打开酒说,大老远来别急着走,要是有时间,我们就喝酒聊天吧,反正一个人喝酒也是浪费。
我回程的机票在傍晚,还有五个小时,我说那就喝一点吧。结果是两个人喝了整瓶。我很少说这么多话,你告诉我。其实我也同样。这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前见时总是你来看你的她,烂熟的一大群朋友加一个半熟的你,我从来没有发现你是这样的一个你,正如你从来不曾真正认识我。
你说要送我去机场。也许是酒劲开始上来的缘故,我们没再说话。我转头看着窗外,只是一直看着。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再来这个城市,什么时候还能再一次看见你。也许你不久会去看她,我们将在我生活的地方见面,隔着一群烂熟的朋友。
到了机场去登机牌,你带我去买保险。我的手一定是有点抖,身份证掉在地上,你帮我捡起来,看我一眼。那一眼好像有很多话在里面,我疑心是我的错觉呢。一定是喝多了。走进安检口的时候我转头,想要看你的背影,却看见你站在闸门外,没有离开和转身,只是定定看着我。
从那一刻起我就心甘情愿为你受苦。可是苦过之后没有甘来,到了最后什么也没有剩下,除了回忆。
生日那天意外地接到你的短信,只有四个字,生日快乐。我以为是别的朋友告诉你,后来才知道是你记住了我的生日,在你帮我拾起身份证的时候。
E.霍成:蛋糕与红酒
转眼圣诞将至,她的生日就在圣诞后两天。圣诞夜那天我接她下班,没在外面凑热闹,直接回了我家。家里摆了一桌吃的,我中午就开始准备,还买了蛋糕和红酒。她有一次提过自己喜欢的红酒买不到了,那是个澳洲牌子,我暗自记下来,去问一个做酒类代理的广告客户,对方告诉我这种酒挺一般,他们推荐另一款,我说不管我就要它。
开了红酒点了蜡烛,我还买了新的床单。她喜欢的纯红色,一张床显得惊心动魄。她看看床单,又看看红酒,然后对着我笑。
你真有心。她说,我都不习惯了。
说什么呢,我亲她一下说:你是我女朋友啊。今天算是把圣诞节和你的生日一块儿过,我明天开始要出差,你生日那天赶不回来。
我以前不知道她喝酒很快,喝得那么快,脸却一点也不红,越喝越苍白。这让我有点担心,嘱她慢点喝。她蜷在沙发另一头,斜斜看我,眼神飘忽。
那天晚上我抱她的时候她叫了另一个人的名字,不是那个和她订过婚的萧克。
第二天早班飞机,我在闹钟声里醒来时,她已经穿好衣服,坐在床边看我。
这才几点啊,我含混地说,你也不多睡会。
她摇头,轻抚我的脸。我猛然一拉她,她就跌在我怀里。混沌的睡意让我变得不容易自控,我狠狠捏住她的肩,问:我是不是长得像一个人?
接着我说出她昨晚在混乱中喊出的名字。她一震,然后摇头,一边摇眼泪就滑了下来。
不是这样的。她流着泪说。她一哭我就心软,没办法,只好抱抱她,又骂了自己一番。
我起身洗漱的时候她把桌上的狼藉都收拾了,只留下半拉蛋糕,像古罗马城的废墟。我说蛋糕扔了吧,她说好。结果出门前两人又小亲热一番,最后还是忘了扔蛋糕。
三天后出差回来,我找不到她。实际上从她生日那天开始就这样了。手机关机,打到她公司,他们告诉我她一个月前已经辞职,平安夜那天是她最后一天上班。我没有她的住址,以前都是她来我住的地方。
只有茶几上的半个蛋糕固执地留在原处,已经完全干硬,像个废墟。
F. 林徐欢:麻辣火锅
你以前说,少不入川。我孩子气地问你为什么。
四川的生活安逸,适合老了以后定居。要是现在去了,就贪图闲适,再没有奋斗的心思了。你说。
那你会和她一起去对吗,等你们老了。我说。
你叹息。我便知道自己又说错话。我不该要求太多,是我自己闯入了你的宁静,不是吗。
生日那天我飞到了成都,五年前的今天我也是在这里过的。我始终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选在我生日这天结婚,但毕竟这不重要了。我是从你的她那里听到你们的婚期,而就在得知这消息的前一周,你还在电话那头,说爱,说想念。
从此以后每年生日于我便成为一种煎熬,甚至在街边开始出现圣诞装饰的时节就忍不住心神不宁。你们最后选择了在另一个我从未去过的海滨城市定居,那里的十二月想必毫无冷意。你体寒,总是喜欢握着我的手说,手暖的姑娘都是心地善良的好姑娘。我每每忍住不开口问你,她呢,她可有一双温暖的手。说起来,曾为你暖手的日子,也不过三个冬天里的少许几天。
我会原谅你,如果你说你更爱她,或是更需要她。可你说,结婚不过如此,因为爱我,你想拥有最好的,那就是回忆。因为爱我,所以我们该从此断绝联系,只记住所有。
这是完全的谬论,歪理,借口。可我累了,不再分辨。三年,我已经很疲倦。
与你音信全无的第五个冬天,我在不那么寒冷的成都,吃着痛快淋漓的火锅。每一个毛孔都沁出汗来,流汗比流泪好。霍成此刻会因为联系不到我而失措吗?我不愿过多地思考这个问题。有一种鸟只能一直飞,是因为它的翅膀上堆满了记忆,如果它停下来,就会承不住翅膀上的重量,掉到海里淹死。我不断告别,因为我已经背负太多,在看到霍成打开同一个牌子的红酒的瞬间,我几乎要软弱下来,但我还是走了,丢下这半年来的一切,驮着我习惯了重量和质地的过往上路。
G.秦拓:冰淇淋里的咖啡
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来成都出差,该看的该吃的都照例巡过一遍,坐冰淇淋店里,要了杯咖啡发呆。这家哈根达斯位于闹市,落地窗适合观望有无美女经过。
她经过,站定,在我的位子斜前方盯着落地玻璃窗,然后微笑。从头到尾她都没注意到我坐在里面看着她。我知道她为什么笑。成都的哈根达斯,玻璃窗上贴着“本店谢绝棋牌麻将”,全中国大概也只有此地的哈根达斯需要贴这样的话,简直绝了。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笑,不过可没站这么近,我笑起来也不会像她那么动人。用个滥俗的比喻,那就像初雪融化时的冬日太阳一样。
她要是走过去了,这一幕也许会在我脑海里停留这么一阵,然后消失在庞杂的记忆中。可她偏偏进了店里来,坐我旁边一桌,要了一杯咖啡和一客冰淇淋。我继续看她,她仍然对周围漠不关心,所以丝毫没有觉察到我的视线。
冰淇淋先上来,她没有动。直到咖啡上来了,她把半杯咖啡对着冰淇淋浇下去,然后才开始吃。她看起来挺愉快。我站起身走到她桌对面的椅子坐下,她这才抬眼看我。
我看你好久了。我说,你长得很像我一个朋友。
她放了一勺浸透咖啡的冰淇淋在口里,眼睛都不抬地说,女朋友?
是啊。我笑笑,说,她嫁给别人了。
她这才抬眼看我。她不年轻了,但眼睛里神色单纯,宁静如水。我觉得她该是个没有多少过去的女孩子。
她的名字很好听,叫做林徐欢。这名字有种克制的伤感味道。我们交谈了一会儿,我发现她和我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她来四川旅行。
怎么一个人在这时过来?我问她。
我刚和男朋友分手,她答,出来清静一下。
我有点意外,说,你看起来状态还不错。
她微笑着答,扔掉很多记忆,所以挺轻松的。说这话时她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我注意到却没有很在意。我和她要联系方式,她没有推托就给了我。我觉得这是个良好的开始。
H.萧克:粉红色气球
情人节那天傍晚我在街上遇见了林徐欢和她的新男友。她和我擦肩而过,没有认出我。她走路一向不注意周围情形。她手里握着气球线,一个粉红色的心形气球漂浮在她身旁,我回头看时,气球还随着她的脚步轻盈地移动着。
她应该已经满三十岁,这气球也许是不相宜的。但这毕竟是别人的事了。我没怎么注意她身旁那个人的长相,只知道那是个在这一天送气球而不是玫瑰的人。
我不用过情人节,老婆在家做了饭。我想起林徐欢说的那只鸟,不知道它是不是还在不停向前飞,它会不会为谁停留,或是,终于因为途中的记忆太多而掉到海里去?
0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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