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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唐是在冬天刚到来的时节。公司附近有一家陈旧的小酒吧,每次我出门办事或纯粹找个假公济私的理由在街上闲荡时,几乎都会看到一个女人独坐在吧台前最靠近落地窗的位子上,手边有一杯酒,大白天里坐在酒吧喝酒的人很是罕见,我不免因此多注意了她几眼。从那副百无聊赖又怡然自得的神气来判断,她大约是这里的老板。
我的猜测在某一天下午得到了证实。那天,我第一次推开这家酒吧未施油漆的沉重木门,点了一杯不加冰块的干姜水,她给我往杯里注满干姜水后,仿佛是自然而然地和我并肩坐在吧台前闲聊起来。我接过她递来的一张窄长的名片,和酒吧的招牌一样,明黄底色上印着黑色的LOGO。Tang's
Bar。
叫我唐就行了。她冲我不无妩媚地一笑,说道。
从此我便开始经常在唐的酒吧里消磨时间。我习惯于在下班后到她那里,和她一起吃个简单的外卖,然后听着唐收藏的叫不出名的爵士乐曲,一边漫无目的地聊天,或者干脆沉默。
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直到有一天,唐终于忍不住对我说,小堇,你总是在我这儿混,也不谈个恋爱什么的,多浪费大好青春啊。要不我给你介绍几个好男孩子吧。
我笑起来,笑得甜蜜又凄惶。我一本正经地对唐说,我其实正在恋爱。
我其实正在恋爱。对方是比我大十三岁的有妇之夫,因此,我不得不学会独自打发没有他在身边的大块空白时间。
和季的相识相恋有着戏剧性的开端和缺乏情节的发展。盛夏里的一个休息天,我在街上走着,忽然有做产品促销的年轻女孩递给我一只粉红气球,我一时孩子气起来,开心地牵着那只气球继续往前走。
路过麦当劳门口的时候,我听见一个小女孩脆生生的嗓音。爸爸,我要气球。我循声望去,看见一个穿着粉白T恤和淡蓝仔裤,面容如同安琪儿的小女孩,牵在一名得体男士的手中,正盯着我的气球看。
我微笑,将气球递到她手里。父亲模样的男子俯下身,在女儿身边低声说了句什么。小女孩当即认真而稚气地道谢。我一笑走开,完全不知道在前路上将有未知的邂逅和随之而来的甜蜜与伤痛。
三天后,我在一个行业内会议上再次见到女孩的父亲。他先认出我来,并走过来和我寒暄,我这才发现,这个叫做季的男人,有着一个干净得让人放松的笑容。那天会议结束之后有个酒会,喝掉N杯香槟之后,我有轻微的晕眩,带着一个恍惚的笑意站在季的身旁,听他讲着和工作完全无关的一些话题。散场后他开车送我回家,在一个漫长的红灯间隙,他凑过来吻了我,霸道而不失温柔地。这一切都如同一个老掉牙的电影桥段,更为缺乏新意的是,我在不久之后成了他的情人。
所以我只能在你这里打发时间,我笑盈盈地对唐说,我平时不太有机会见他。
可怜的小堇,唐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脸上,一字字说。她的手细致而温凉。她接着说,你不介意他有家有室吗,你这样太委屈自己了。
尽管我说得相当坦然自若,但心里还是有一些酸涩的情绪泛起,让我有种欲泣的冲动。这种突发的情绪,大约是因为唐温柔的手和声音。我最终仍没有哭出来,我已经太久不会为自己哭了。
其实比起季的妻,我更为介怀的,是一个早已消失于他生活中的女人。
那是他的初恋女友,从大学二年级起长达六年的恋爱,最终在筹备婚礼期间突如其来地画上句号。
你和她为什么分手?我从床上支起身,用手肘支着头望着季说。
因为个性不和。季苦笑道,她太倔强,而我也同样。我们经常会为一些很小的事大吵一场。感情是经不起摧残的。
我哦了一声,似懂非懂,然后又说,可我觉得你个性很温和啊,想象不出你会和人吵架。
季怔了一下,片刻之后才慢吞吞地说,我和小瑞的妈妈倒是从来没有吵过架。
小瑞是他可爱的五岁半的女儿,和我有过因气球而起的一面之缘。季从来避免提到他生命中另两个女人的名字,小瑞的妈妈,我以前的女朋友,他用这样的叫法区别定义她和她。我有时不由得想,若他和别人提起我--当然绝无这样的可能--那我一定也不再是堇,而是诸如"我现在的女朋友"这样一个模糊不清的名词。
自从和季在一起以来,我越来越倾向于对任何事都不做细想。名字也好我们如履薄冰的爱情也好,还有我脑子里不时冒出的其它一些荒谬想法。例如,我有时很想和他大吵一架,以此来证明我们之间的确有爱情这种稀薄又真切的存在--他说过他总和初恋女友争吵,但和现任妻子则不吵架,据我所知他似乎并不爱他太太,因为不爱,故此总能心平气和。可我和他也没有过争吵,那这是否证明他爱我亦不够深刻强烈呢?
总钻这些牛角尖未免容易陷入沮丧,于是我越来越多地耗在唐的酒吧里。唐喜欢穿色彩不一的格子裙和款式各异的红鞋,长发编成麻花辫垂落两肩,她看上去总是那么简洁温暖,年龄的定义在她身上显得模糊。我没有问过唐的年龄,或许二十八九,或许更年长些。我只是固执地认为,爱穿红鞋的女人,内心深处都留有孩子般的一抹清纯。
冬去春来,我和季相识以来的第八个十九号,他一如既往地编造了一个像样的理由脱身外出和我吃饭。十九号是我们第二次见面和他第一次吻我的日子,被季定为我们的每个月纪念日。我总觉得应该纪念的是十六号才对,八个月以前的十六号,我将一个粉红气球递到小瑞的手中,在季的描述里,我当时笑得极为漂亮,以至于他后来在十九号的会议桌旁一眼将我认出。所以纪念日当然应该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十六号才对。
对纪念日的分歧只是我们之间日趋明显的诸多不和谐中的一例。季不喜欢我抽烟,也无法欣赏我用各种颜色的温暖布料布置我的房间--家就该简洁素净,他武断地说。除了出去吃饭,我们共同度过的时间里,大半是窝在我那个在他眼中未免有些花哨的房间里。每逢此时,他喜欢没完没了地开着调至体育频道的电视,而我宁愿只是听些安静的音乐。
我所能描述的,永远只是局部的感触。当两个人相处日深,单纯的喜悦宁静如同啤酒表面那层轻盈却空虚的泡沫般褪尽,呈现出来的是斑驳的现实,不尽然好也不尽然坏。我们管这叫做生活。
我们依然没有吵过架,无论我有时怎样尽失温柔地气急败坏。
还是回到十九号吧。我们相识八个月的纪念日那天,季和我的心情都算是愉快,我们在他喜欢的餐厅吃过饭,我像以往一样克制着不开口问他是否能和我一起回家。和有妇之夫恋爱的八个月以来,我学会一件事,那就是,如果你不想自己总是陷入失落,就得率先表现得比较高姿态。
结果季说,我们走走吧。于是我把手插在他的臂弯里慢慢地走。他的体温让人安心地传来,早春时节,空气温暖湿润。我的心忽然变得安静柔软,于是我知道,我对他的爱一如既往,尽管现实并非想象般美好。
经过唐的酒吧时,我忍不住说,进去喝点东西吧。说这话时,我已经开始迫不及待地想念唐,想念她明亮的双眼和略带嘲讽的聪慧笑容。我想我可以把季介绍给唐,在这之前我身边还没有一个朋友见到过季。季是我的爱和心结,他是我的骄傲同时也是我无法与人分享的存在。至少可以让唐看看他,我快乐地想着。
我们推门进去,因为是周末,酒吧生意很好。唐背对着吧台在酒柜上拿一瓶酒。我叫了她一声,她转过身来,看到我和季,我无法不注意到,唐一贯的笑容有瞬间的失控。她死死盯住季的脸。
季拉住我转身就往外走。第一次,我甩开他的手。我们三个人在酒吧喧闹的音乐声中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唐笑着先开口道,既然来了,就喝一杯吧,我请客。她说这话时直视着我,那天后来的时间里,她没有多看季一眼。
后来所发生的事概括起来相当容易。一言蔽之就是,我和季分了手,继续在唐的酒吧里挥霍着我日渐减少的青春。
唐就是季的"以前的女朋友"。这一事实从我目睹他们两人碰面的那个瞬间便了然于心。但我和季的终结并非因为唐,或者说,唐并不是直接可见的理由。对她来说,季早已成为过往,尽管对季来说或许并非如此。
分手是我提出的。你还爱着唐,你也不可能离开你的家人。我对季说,我不知道我对你来说算什么,我不想再这样继续了。
季沉默,然后离开。自始至终,我们没有过争吵。
没有争吵,是否就意味着没有爱或者不够爱呢?其实内心深处,我并不如此认为。我只是疲倦,因为我终于明白,我对季而言,始终只能占据他内心的三分之一,余下二分之一,分属他记忆中的唐和他的女儿小瑞。
坐在唐的酒吧里,喝着她为我倒的不加冰的干姜水,我没有问她季是否回来找过她。答案多半是否定的,季知道自己承受不起。而且答案于我也并不重要。我曾有过三分之一的爱并因此幸福过,但现在我不要了,仅此而已。
每当我对着空气开始怔忡,唐便将手轻轻放在我的脸上。她的手很温柔。小堇,所有的过去都会成为过去,她娓娓地说。
而我也只能如此相信了。
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