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 Vol.1

注:《不分》一书于06年9月由台湾女书店出版,因涉及版权,在此只保留第一章。还请大家谅解。


那天晚上我遇见了叫做韶华的女人,知道这个名字是在后来的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和她的相逢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我不知道这究竟算是劫难抑或缘分,也许这本来就是命中注定。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Such a lovely place
Such a lovely face
Plenty of room at the Hotel California
Any time of year, you can find it here

Her mind is Tiffany-twisted, she got the Mercedes bends
She got a lot of pretty, pretty boys, that she calls friends
How they dance in the courtyard, sweet summer sweat.
Some dance to remember, some dance to forget

欢迎来到加州旅馆
一个可爱的地点
一张美丽的容颜
永远迎客的加州旅馆
一年中的每一天
随时都有空房间

她心如玻璃丝扭曲,她拥有墨西迪奔驰
她有许多朋友,都是漂漂亮亮男孩
他们在后院起舞,甜蜜夏日的汗珠
有人翩翩求忘记,有人翩翩求记住

  Hotel Carlifornia是酒吧的常备歌曲,我曾在不同的夜晚的空气中反复聆听这首歌,那大多是和齐越在一起的时候,以至于和齐越分手后每逢听到这首歌我就有种泫然欲泣的情绪,每当这时我只好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直到心情和面部肌肉一样漠然无所谓。忘却一个人很难,尤其是那个人是自己生命中第一个男人,尽管我很清楚自己怀念的并非他本人,他实在没什么值得怀念的,我只是怀念和他厮混度过的三年岁月,告别齐越的同时,我也割断了自己生命中的某些东西,变成了一个女人。这显然是衰老的开端。
  第一次遇见韶华的时候,我坐在岑的酒吧里,当时空气中弥漫的,正是Hotel Carlifornia苍凉的情绪。我听见门上风铃轻响,并没有回头去看来人是谁,然后我听见来者走到我身旁隔一个位子的高脚凳上坐下。眼角的余光告诉我那是个女子,她脱去冬日厚重的外套,放下包,用手掠一下头发,对酒保小莫说,Gintonic。说完这个词后她从包里悉悉簌簌地拿出烟和打火机,啪一声响点烟,打火机的声音很清脆,不象ZIPPO,我于是转过头去看那个打火机。
  这时我才第一次看到她。
  那是个清秀的女孩子,从我的角度看去,可以看到她纤细的侧面线条和时下流行的褐色短卷发。她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银色的戒指,手边的打火机也是亮银色,纤长精巧的造型,果然不是ZIPPO,是我在一本时尚杂志上看到过的DUNHILL女士款。我曾到处寻觅过这一款打火机但是不见有卖,居然在这里看到。
  小莫把酒放在杯垫上从准确无误地滑到她面前,这小子很喜欢显露这一手。做酒保的人想来都是很寂寥的,虽然每晚和不同的人交谈,却无法与之交心,故此只好在细节上自我娱乐。我常和他玩骰子,并且总是赢他,除我以外小莫很少会在骰子游戏上输给别人,这是因为他太精明于此。至于我赢的原因,他说那是因为我是个从来不按牌理出牌的家伙。或许如此。
  我在喝一杯叫做BAMBOO的烈酒。和齐越分手后我没再喝醉过,这不是因为酒量而是因为我如果没有安全感就绝不会放任自己喝醉。只有他看到过我烂醉哭泣的丑态,还有其它脆弱毕露的样子,这不能不说是我太过幼稚,爱一个人其实还是要有所保留的,让对方看到全部的自己并非上策。可惜我明白这些道理时已经太晚了。
  那天剩下的时候我继续坐在自己的位置默默喝酒,听着小莫放的老掉牙的英文歌,他知道我喜欢什么风格的音乐。和我隔着一个座位之遥,坐着抽中南海喝Gintonic拥有DUNHILL打火机的年轻女人。如果一切就这样平淡无奇地结束的话,我的人生一定将会这样平淡无奇地继续下去,某一天我会遇到另一个不一定值得爱的男人,然后我们会做一些恋人通常做的事,有可能结婚或是分手。总之,人的未来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预见的,如果不被某些意外因素打破的话。
  那天晚上我遇见了叫做韶华的女人,知道这个名字是在后来的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和她的相逢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我不知道这究竟算是劫难抑或缘分,也许这本来就是命中注定。

  吧台后面的木头挂钟走到十点,隔着一个位子的女孩移到我身旁的座位坐下,我感觉到她的视线落在我脸上半分钟,多少有些肆无忌弹。我转头看她,正对上她的圆眼睛,在吧台前的黄色射灯下,那双眸子是透明的褐色,让我不由得想起猫。猫眼女孩有纤细的脸形和丰润的唇,在男人眼中应该是性感的类型。与我恰好相反。我顶多只能用感性来形容。
  我看着她,她对我笑一下,说嗨。她笑起来两颊像外国人一样酒窝深陷成弧形的线条,很甜。
  嗨。我回答说。
  在等人?她问我。
  你觉得我像在等人吗?
  不像。她马上回答。
  我微笑一下,问她,你也是一个人来?
  嗯。一个人来酒吧的女人不多,所以我想应该能和你聊得来。她低头点烟,吸了一口,然后说,你是什么星座的?
  你很懂星座?
  她摇头。不是,只是觉得如果要了解一个人,最好先知道对方的星座。
  天蝎。我说。
  她眯起褐色的眼睛看我,表情古怪。于是我问她是什么星座。
  你猜。
  这种事情哪里猜得到。我笑道,你不想说就算了。
  不是不想说,其实我和你一样是天蝎座。她优雅地弹落烟灰,对我莞尔一笑,那笑容不知为何让我觉得十分温暖。
  那天后来的时间里,我们漫无边际地聊着天。一桌之隔,是时而调酒擦杯子时而无所事事的酒保小莫,他当然在听我们说话。  女孩说自己在北方长大,这解释了她卷舌清晰的好听的普通话,而她蜜黄色的皮肤和不高的身材,说明她显然有南方血统。和我相反。我是在江南长大的北方后裔,皮肤苍白几乎可以看见血管,说话时不可避免地带有吴侬的柔软。
  她说她是做平面设计的,在一家广告公司。我告诉她自己是文案,就职于某个家居设计工作室。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熟悉对方的职业内容。于是我们为此干杯。我很少有投缘的女性朋友,这还是第一次和别人聊得如此开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开朗而温和,让我十分放松。她有种成熟的气息,我想她应当比我年长才是,便随口问她是哪一年出生的。
  她定睛看我,眼里闪过一丝光芒。你猜,她说。
  我叹气。拜托,我最不擅长猜年龄的,我说。
  你先告诉我你多大。
  我觉得没什么可隐瞒的,于是告诉她我二十五岁。
  Me too。她说。
  眼看着时针快要走到十二点,我起身准备回家。不多玩一会儿吗,她问我。
  再不回家就要变回原形了。我回答。
  灰姑娘。她看着我笑。
  不,我说,我是小南瓜。说完自己开始笑,她也笑起来,也许是因为酒精的关系,她的眼神明亮逼人,我突然不敢直视她。
  你等一下。她说着,从吧台上拿过一张店里的名片写下一行字,递过来给我。
  那上面是她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我这才知道她叫韶华。韶华不为少年留。不知怎的,我觉得这是个惆怅的词。
  我拿出一张公司名片给她。她看后又开始笑,笑得颇为不怀好意。
  方心,有谁能得到你的芳心?名叫韶华的女子低声调侃,在灯下带着微醉的绯红斜眼看我,她的眼波迷离如水,让我有刹那的恍惚。如果我是男人,大约会在那个瞬间爱上她吧,我想。

  那天和韶华并肩而坐喝酒时我感觉到明白无误的渴望,这欲望来自香烟。
  我戒烟已有一个多月了。看到她利落地点烟然后惬意地吁一口气,我顿时心痒难熬。我以前一直抽Mild Seven Super Lights。和齐越抽同一个牌子。他过生日时我送过他一个ZIPPO的打火机,和我的是一对,暗蓝色磨砂表面的款式,我的是略窄一些的女装版。在各种场合,我们把各自的打火机放在桌上,如同一个显示着亲密的暗语。
  最后一次和齐越通电话是在某一天从酒吧回家的凌晨。我站在路边的寒风里挂上电话,然后抖抖索索地从包里摸出烟猛吸一口,从来没发现七星这么呛过,一口烟下去我立即流出了眼泪。我站在落光了叶子的梧桐树下抽完那支烟,把还剩半包的烟盒扔进了垃圾桶。那是我最后一次抽烟。暗蓝色的打火机连同其它带着过去痕迹的东西,被我装在一个纸箱里放入壁橱的角落,纸箱出乎意料地小,某个人某段日子的碎片用三十公分见方就能容纳殆尽。做完这件事,我到超市去买了一堆食物和新的全套沐浴用品,给自己做了一顿饭,又洗了一个冗长的泡泡浴,重新开始了我的单身时代。
  和韶华相识是在周五。第二个星期一我下了班无处可去,想想还是到岑的酒吧去消磨时间。我到得很早,是吃晚饭的时间,酒吧里没有一个客人,也没有音乐,只有小莫在储藏室和吧台间走来走去搬运啤酒。我说要我帮忙吗,他说不用,并问我吃过晚饭了没,我说没有。
  实在想不出吃什么。我说,不吃了。
  不行你还是要吃点东西才好,小莫认真地说,空腹喝酒伤身,再说你这么瘦。
  结果他做了蛋炒饭给我,里面加了虾,蘑菇,胡萝卜,火腿,玉米粒,五色缤纷。我知道他们的MENU上蛋炒饭等同于一杯酒的价钱,而且远没有我面前的这份隆重丰盛。我大口吃着热热的蛋炒饭,片刻功夫,他又端了一碗榨菜蛋汤给我,我抬眼看看这个平时沉默寡言的男孩子,他的脸上照例没有什么表情,但是眼睛里有温暖的说不出的东西。我的眼泪刷地就流了下来,很不争气。
  我当然不是因为这顿饭而哭,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流泪。和齐越分手以来这还是第一次哭,而且眼泪来势汹涌没有停息的趋势。我趴在吧台上啜泣起来。
  小莫说了些什么,我没听清,他把一叠方形纸巾放在我面前,我拿起来肆无忌弹地擦一把眼泪和鼻涕,随即继续哭。如此过了大约三五分钟,哭意总算缓和过来,纸巾差不多被我用光了。
  岑来到酒吧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左右。我早已恢复了常态,去洗手间仔细洗过脸,眼睛有些微的肿,好在不仔细也看不太出来。酒吧老板岑走进来的时候,我正和小莫玩着骰子,两个人开开心心地笑着喝酒,我给小莫买了一杯酒,算是对蛋炒饭的回礼。他请  我吃饭的事可不能让岑知道,对此我们都心照不宣。
  岑照例是笑容满面地和我拥抱一下。我早就知道那笑容不过是一个营业性的面具,但是这不妨碍我真心地喜欢这个精明的女人,因为她确实聪明漂亮,且和我毕业于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个系,尽管她身上已经没有半点中文系女生的清纯癫狂。
  我赢了若干局骰子,看着小莫在很短的时间里喝完那杯酒,笑吟吟地问他要不要再来一杯。今天你喝的都算我的,我说。
  小莫摇着头给自己倒了杯水。这个总是试图保持清醒的男孩子,我想我会喜欢他,如果我只有十九岁。只是很可惜我早就过了那个年纪。
  他似乎突然想起什么事,若有所思地看我。
  怎么了?我说,两眼发直,没见过美女啊。
  上次那个女孩子,小莫慢条斯理地说,就是坐在你旁边和你喝酒的那个。
  哦,你说韶华,她怎么了?
  她昨天晚上来过,问起过你。
  她问我什么?
  没什么。小莫说完,低头擦他的杯子。这小子十足可气。我决定不理他。爱卖关子就卖吧。

  十点不到的时候酒吧里已经聚集了不少熟客和半生不熟的客人。这是一条奇怪的定理:周日晚上冷清寂寥的酒吧,到了周一的夜晚反而兴旺起来。这多少是因为礼拜天大家都想着明天要上班而不敢出来疯玩,但是紧接双休日的第一天工作结束,都有种被压榨过后渴望放松的心情,所以又忍不住出没于此。我某一天发现了这条黑色星期一的魔鬼定律,立刻以此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洞察社会无微不至,结果当我得意地将自己的重大发现告诉小莫时,他只是给我一个不动声色的眼神,说他早就知道了。
  我坐在吧台转角的位置上,左手边坐着一个长着腊肠鼻子的德国人,他告诉过我名字,我转眼就给忘了。我们各自喝着自己的酒,并不交谈,我很庆幸他没有找我操练中文的打算,我最怕碰到热衷学习汉语的外国人,那时我总是被他们的没话找话逼得几近发疯。岑在我身后不远的一张圆桌旁和几个台湾人喝酒,不时迸发出一阵绝不淑女的笑声,那帮台湾人已经喝了不少,也请岑喝了许多酒,岑很擅长这一手,无论国籍肤色语言,她总能让来这里的男人们把钱象流水一样花出去,当然这也并非全无代价,岑已经完全沉溺于酒精了,没有人为她买酒的夜晚,她就坐在吧台边一杯接一杯自斟自饮,一样醉意酩酊。
  因为生意很好,小莫忙着调酒。我觉得有点无聊,只是不断转动酒杯,努力克制想要抽烟的念头。在我的意识里,我向小莫买了一包烟,撕开透明的塑封,打开烟盒,扯去锡纸,抖出一支白色的七星含在嘴里,点燃打火机,将蓝色的火苗凑近烟,深吸一口,然后仰头吁一声。这一过程在我脑子里不断反复,越来越让人无法遏制。
  所以当有人拍我的肩膀而我一转头看见韶华带着笑意的眼睛时,我在心里忍不住松了口气。这下总算可以暂时不用想念该死的香烟了。
  在想什么呢?韶华一边说,一边在我右侧的吧台转角坐下,这样一来她正好和我坐成九十度角。
  没什么。发呆而已。我说。
  她脱去黑色长外套,露出浅蓝色短袖毛衣和深蓝色灯芯绒裤子,看得出她偏爱蓝色,和齐越一样。一想到此我立即又在心里憎恶自己,对自己说不要动不动就想到齐越。那个人早已成为过去式,我却象个多愁善感的傻瓜般念念不忘。
我要一杯大吉利。韶华对小莫说,楼上的沙发有人坐吗?
  小莫沉思片刻。楼上的客人刚走,他说,我看一下。他对正在桌边换烟灰缸的打工的女孩子喊了一句话,女孩跑上楼,片刻后下来告诉我们说沙发空着。
  韶华站起身对我说,我们到楼上去吧。她的语气与其说是征询不如说是决定。我乖乖地站起来跟着她往楼上走,她拿着包和外套,我两手空空,我的包和外套早就交给小莫放在吧台里面了。
  我知道楼上的沙发相当舒服。在房间的角落里有两张沙发,一张三人的和一张单人的摆成直角,而且因为这个位置是房间的死角,从外面看不到沙发上的人,所以情侣都特别钟情于这个位子,多少因为可以在这里肆意亲昵。我以前也常和齐越坐在这里。当然,和齐越分手后我就不曾坐过这个位子了。
  尽管如此,当韶华提出到楼上去坐沙发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有抗拒的感觉。这多少是因为她有种不由分说的气质,她一定是个习惯于做决定的人。和我不同。我总是等着别人来决定,从餐厅吃饭的菜单到人生计划。
我们在沙发上坐下。我坐在单人沙发上,她靠着长沙发。在我的左侧她的对面,是简洁的落地长窗,透过窗玻璃可以看见对面酒吧的红色屋顶和路旁香樟树的枝叶,还有一角颓迷的绯红色天空。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城市的夜空总是这种颜色。此情此景我在记忆里熟悉到骨髓,我曾多少次坐过这个位置,只是那时长沙发上以惬意的姿态倚靠的,是那个有着长长双腿棕色皮肤的年轻男人,我的过去式男友齐越。
  我把思绪从回忆中拉出来,努力对韶华挤出一个微笑。她这时已点好烟,并没有抽,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蜡烛和墙角的落地灯把桔黄的光线晕染在她的脸上,使她的眼睛在昏暗中格外明亮逼人。我读不懂那个眼神,却莫名地感觉到安心和一点点快乐,很奇妙的感觉,如同被爱人凝视。
  我想你戒烟一定是因为某个人吧。正在我享受光线和酒精造成的片刻宁静时,韶华突然开口对我说。

  嗯?我吃惊地凝视她的脸,她的笑容不可捉摸,但是仔细分辨不难看出,那其中蕴含的是某种可以被称为好意的情感。没有来由的,我觉得我可以信赖她,于是我点了点头。
  那个人应该是你的爱人吧。韶华又说。
  曾经是。我回答道。我把自己陷在柔软的沙发里,空气里飘荡着从底楼传来的不分明的音乐,灯光迷离下,是韶华美丽含笑的脸,茶几上的酒杯里,杰克丹尼的苦涩融化在可乐的甜味里,变成一种醇厚的味道。这种时刻,心情,氛围,让我不自觉地放松,放松到失去一切平素的与他人的距离和戒备心。我开始和韶华谈起我的往事,谈起我历经三年的无疾而终的恋爱,谈起我琐碎的个人生活,我意外地发现自己没有太多的自怜,也不十分悲伤。
  记得一个朋友说过,能够被说出来的创痛,都没什么大不了。
  一定如此。
  我终于可以和别人谈论齐越。在他的名字脱口而出的这一刻,他所代表的我的青春岁月,突然就一去不复返了,成为平板的事实的碎片,唯有大量无从说起的细枝末节,蔓延在我的每一寸记忆里,那些是无法被谈论也无法被触及的,也是那些造成现在的这个我,虽然不愿意承认,是齐越造就了我,是他使我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好也罢坏也罢。
  我絮絮不止,韶华耐心倾听,不时吸一口烟喝一口酒。她一直注视着我的眼睛,让我感觉到异样的安心。
  你这个傻孩子,韶华说,其实用不着戒烟啊。
  不想在这种时候依赖香烟而已。我说,顺便保养皮肤。
  依赖有很多种,她说,就像现在,对你来说我成了香烟的替代品。
  不,你不是。我注视着她说,你是我的精神垃圾桶。
  她笑起来,笑声清澈低回。乐意效劳,她笑道,不管什么时候你要是想找人聊天或者倾倒精神垃圾,都可以找我。
  我有一丝感动,很久没有人对我如此了。我几乎没有朋友,这是因为我不善于和别人维持联系所至。虽然觉得她这句话也只是随口说说,但毕竟有种被重视被娇纵的感觉,不坏的感觉。
  你也一样,我说,我愿意做你的树洞,如果你愿意的话。
  韶华又笑。我暂时没什么可叨叨的,她说,收入还算令人满意,最近也没有失恋记录,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
  我突然认真起来,孩子气地追问说,你真的没有任何想要的东西吗?你就那么无欲无求?
  韶华含笑盯着我看了片刻。也许有吧,她莫测高深地说,可是我还不确定,这种想法是否恰当。
  对了,你向小莫问起过我?
  啊,这个家伙,这么快就把我卖了。韶华似乎是不快地摇了下头。我只问了他两个问题,她说,一个是你是不是在戒烟。
  呵,看来我一定是盯着你的烟好像叫花子盯着别人手里的馒头,我笑出来说,第二个问题呢?
  她没有回答,歪着头看了我许久,然后闲闲地道,有没有人对你说过,你笑起来和不笑判若两人?
  我怔了一下。我该告诉她确实有人说过同样的话,但是我突然失去了回答的心情。那个人是齐越。
  你还没告诉我你还问了他什么。我重新提起这个话题。
  不告诉你。韶华向后仰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答道,这是我和调酒boy之间的秘密。
  不说就不说吧。我索然说着,喝了一大口酒看向窗外。天空还是一样的红色,和以前我每次跟齐越坐在这里时并无不同。只是再没有人会从旁边的沙发上把我猛然拉到怀里偷吻。想到这里,不由得有点悲凉。 那天夜里我不觉中喝得有点过量。我说过,我是个没有安全感便不会喝醉的人,所以当时的情形只能说明我莫名其妙地觉得韶华可以信赖。走出酒吧的时候是凌晨两点,我和韶华沿着两旁都是酒吧的街道走到十字路口去叫TAXI,路边几乎无人,只有不同的灯光后面隐约传出或喧闹或缥缈的音乐,风很大。我竖起大衣领子挽着韶华的胳膊,几乎把自己的重量都靠在她身上,脚步飘浮地慢慢走着。我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在路口等了十来分钟才等来一辆出租车,那之前我一直倚着韶华抬眼看路灯。路灯是温暖的桔黄色。我听见自己在低声哼着一首歌,Beatles的Hey jude,断断续续地哼到第二遍时,车驶到眼前。
  韶华把我塞到车里,恳切地低头看我,说,你真的不要我送你回去吗,你有点醉了。
  我没醉,再见。我笑着关上车门。车开动了。我告诉司机目的地,刚才被风一吹,酒意似乎都上来了,整个人昏沉沉地清醒着。
  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单调声音,big big world的旋律,听了半天才惊觉那是我的手机在响。
  从包里摸索了半天终于摸到手机,来电显示上跳动着两颗心的图案。是齐越。
  我的酒一下子全醒了。坐在出租车后排座位上盯着手里的电话发呆。现在可是凌晨两点啊。他这么晚打电话给我做什么?
  来不及做思想斗争,手指比大脑更快,我按下了接听键。
  喂。我说。
  电话那头传来无声的沉默,如同另一个世界般死寂。
  我又喂了一声。仍然没有回应。
  我挂断电话。眼泪突然汹涌而出。从昨晚到现在这是我第二次哭泣了。我痛恨自己的软弱,更痛恨齐越这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天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提出分手的是我而不是他,但这仅仅是表面的事实。半年以来他对我明显的冷淡让我明白除此以外别无他法,于是在一个月前的那个晚上,也是象现在这样凌晨从酒吧出来的时候,我打电话给他,说我们分手吧。
  他说好。他只思索了一秒半。然后他说晚安,语调平静得让我想在那一刻杀了他。
  我坐在出租车后座上闭上双眼,任凭泪水顺着面颊滚滚而下,有时候能够哭出来是好事。欲哭无泪才真正悲哀。之前的一个月,我一直处于惶惶然却无从发泄的状态,我总不能对别人说我和交往三年的男友提出分手并且没有任何理由吧,那样的话别人一定只会觉得我是个神经质十足的女人。
  出租车司机若无其事地继续开着他的车,我边哭边庆幸对方不是个饶舌的人,眼泪流到嘴里,几乎没有味道,这是因为味觉已经被刚才的酒精烧灼得麻木的缘故。
  电话又响了。I'm a big big girl in a big big world It's not a big big thing if you leave me……这个铃声是我最近才换的,多少带有傻兮兮的自勉意味。我听着铃声响到第三遍,拿起电话。
  出乎意料的是,来电显示不是齐越。
  是韶华打来的电话。
  我接起电话,听到她温和的声音。
  你没事吧?韶华说,到家了吗?
  还在车上呢。我说。
  你的声音怎么了?
  没什么。
  ……你哭了对吗?
  嗯。
  傻孩子。她叹息一声,过了片刻,我听见她说,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回家好好睡一觉,明天还要上班呢。
  嗯。晚安。
  晚安。
  我没有立即挂断电话,她也没有。有那么一会儿,我们都只是倾听着电话的微弱干扰声音。我突然觉得很安心,如同在最无助的时候枕着爱人的肩。
  谢谢你打来电话。我最后说。